想必大家最近观看新闻有看到这个标题,身为普通人的好奇心是不是一下子被勾引起来了?
大家是不是都认为闪飞侠欺骗了客户?毕竟媒体都报导了?真实情况是这样吗?媒体的报导属实吗?
首先不管这个新闻是否属实,在这里我都要像社会各界道歉,闪飞侠以这种形式出现在大家面前,也希望社会各界给予一个我们证明自己的机会。闪飞侠对于我们而已,就像一个刚长大的孩子,他要学会跌倒,爬起,在跌倒,在爬起,最终站起来的一个过程。现在我也很欣慰,是时候去检验这个孩子是否经得起外界的考验!
想必大家都有一个常识,那就是不了解真相就没有发言权。1818黄金眼在4月7日采访,4月8日剪辑,4月9日上直播,这速度堪比神速。就算我不是做媒体这行的我都知道一点就算新闻报导一定是站在客观事实的角度,一天的时间听一方的讲诉了解事情真伪,没有去求证事情的真实性。从这一角度我觉得媒体了解事情真相只需一天时间,真的很佩服!
作为一个比较有权威的媒体,是否应该考虑事情的真实性,再去发布报导?而不是因为有争议有槽点,这样主观臆断这样引导大众,而不是为了获取流量去报导一些未经考证的东西。作为一个比较权威的媒体,公司应该是有法务部的,这份合作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条款”应该很清楚。
任何人都有权力在互联上发声,不管是个人或公司,在媒体渠道方面都先天性的弱于媒体,但我们也有发声的权力,在这段采访中,记者有充分尊重出境人的权力吗?有征得出镜人同意吗?那我们的肖像权又至于何地呢?为什么我们说记者违法,我们也提醒了记者,结果呢?这段采访中一开始为什么要剪去之前的片段呢?为什么我们提出的问题记者避而不答呢?为什么只剪辑播出有争议的?
事情的经过也不多说,说下一些具体的事情给大家自行去评判,
第一,当事人认可产品模式没有问题,是因为自己推广中遇到难题想放弃;
第二,当日谈话中双方都有录音,我方可以提供完整录音给社会各界查阅,当事人当时也表示想借助媒体的力量对我方进行施压,进行退款,那么我方和他到底谁属于弱势群体?从头 到尾我司都是以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沟通,而他想利用舆论给予我们压力;
第三,针对当事人说的不平等条约问题,我方没有限制他人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或文章的权力,只是规定合伙伙伴在合作期间不得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有损品牌声誉的内容,我们也欢迎懂法律的人去审视这份合同,是否存在不平等的可能性;
第四,双方的合同签订是在当事人完全认可产品模式,了解市场模式,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不存在任何诱导等行为,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也是逐行逐字逐一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签字。双方都应该有责任去履行合同。
第五,针对市场问题,任何一个地区的市场打开都是有难度的,作为我们的合作伙伴,有问题向我们提出,我们很乐意帮他解决,我们有线上培训,线下培训复训,合伙人指导等等。
第六,2022年11月中旬开始,我司就一直在做市场补贴活动,不到三个月,补贴了市场近500万。现如今还在继续推行别的补贴活动帮助合伙人打开市场。我司一直积极努力的去打造市场,同时运营售后近18个小时不间断回复,只为将服务做到更好。
如果说有不需要投入精力,遇到市场困难就放弃,还能确保投资收益的项目,这样的项目才是骗人的项目吧!
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每一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应该充分尊重他人的权力,对于这件事我司保留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经过此次事件之后,我司也会提高合伙人的门槛标准,筛选出真正想做市场的人,淘汰那些想投机、坐享其成、不坚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