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地震等自然灾害频发,地震灾害尤为引起人们的关注,而房屋抗震鉴定也逐渐备受关注,也许大家会有疑问,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房屋抗震鉴定呢?是不是只有地震频发的地区才需要做房屋抗震鉴定,一些平原地区例如海南就不需要做房屋抗震鉴定了?其实不是的,房屋在建造的过程中突发一些情况,需要加层、插层、扩建或是大范围的结构体系或使用功能改变等情况,需要对原有结构进行抗震鉴定。对于经过改造但改造设计未考虑现行的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的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
一、房屋抗震能力检测
房屋抗震能力检测适用于正在使用中的房屋及拟作改造的房屋的抗震能力评定。房屋抗震能力检测应通过检测房屋结构的现状、调查房屋的改造方案和未来使用情况,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评定。
二、房屋抗震能力检测内容
1.了解地基是否液化的可能性;
2.房屋结构现状的检测(可参见《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
3.结构布置、链接节点、抗震构造措施;
4.房屋的倾斜状况;
5.结构构件及连接点的腐蚀或损伤状况;
6.围护结构与主体承重结构间的连接情况;
7.突出屋面的非结构构件(如老虎窗、女儿墙、烟囱等)以及伸出墙面的装饰件、外挂件的工作状况;
8.结构不发生改动的房屋的抗震性能评定根据房屋结构现状的检测获得的信息,按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DGJ08—81)的要求执行;
9.结构拟发生改动的房屋的抗震性能评定,应根据结构不发生改动的房屋的抗震性能评定与房屋结构现状的检测获得的信息,按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81)的要求执行;
10.优秀历史建筑、文物建筑等保护性建筑的抗震性能评定,可根据房屋结构现状的检测获得的信息,按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DGJ08—81)规定的方法和步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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